河北發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春季天干物燥、大風天氣多,疫情后社會單位復工復產,群眾踏青祭掃活動增多,火災風險增高。為提高社會單位和廣大居民火災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3月23日,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北省農業農村廳、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廳、河北省氣象局、河北省文物局、河北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發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1、社會單位和廣大居民要密切關注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和預警信息,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合理安排生產活動和出行計劃;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區域禁止亂丟煙頭、火種,大風天氣嚴禁室外用火。
2、社會單位、施工現場、室外場所進行明火作業時要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及時清理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現場滴落焊渣區域要設置專人看守;遇有大風天氣,停止一切動火作業,并加強防火巡查。
3、居民要及時清理家中陽臺、樓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來飛火引發火災;春耕農忙之際,禁止焚燒垃圾和野外燒荒;外出踏青郊游,請遵守景區、林區禁煙禁火規定;提倡采用植樹、獻花等方式文明祭掃,嚴禁攜帶火種上山、燃放煙花爆竹;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嚴禁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
4、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立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和防火要求標識,提示禁止在墻體設置廣告牌、燈箱等高溫用電設備,禁止在建筑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架空電線的日常維護,防止風大線路碰撞打火,引發火災。
5、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組織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保持消防車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定期開展滅火疏散演練,強化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6、各級各類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和教職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加強食堂、實驗室以及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控。
7、居民家庭應注意安全用電用火用氣,教育孩子不玩火,不集中使用大功率電器,電動自行車不在室內、走廊和樓梯間停放或充電;農村家庭爐灶、燃氣灶附近不要堆放秸稈、柴草,傾倒的爐灰應及時用水徹底澆滅,防止復燃。
8、離家外出踏青游玩時要做到“三清三關”,即:清理廚房、陽臺、樓道的可燃物,關閉燃氣、電源、門窗;自覺遵守文物建筑、旅游景點禁煙禁火規定,不在山林景區生火野炊,防止引發火災;進入賓館飯店、影劇院、大型商業綜合體要注意熟悉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線,了解滅火器、防煙面罩等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節假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要攜帶汽油、柴油、酒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自駕車輛要提前檢查油路、電路,隨車配備滅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要往車外拋扔煙頭,停放車輛嚴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遇有執行任務的消防救援車輛,應主動避讓。
10、遇有火情,請及時撥打“119”電話報警,迅速逃生,不貪戀財物。